关于参加全国第四届“闪亮的日子 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2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接陕西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通知,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全国就业中心)将组织开展第四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宣传报道活动,现就我校参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一)基层就业大学生

“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等。推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每个二级学院限推荐1名。

(二)大学生创业人物

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7年到2021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每个二级学院限推荐1名。

(三)军营大学生战士

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每个二级学院限推荐1名。

二、宣传方案

(一)审核

招生就业处对各二级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后,择优上报陕西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二)文稿格式

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WORD文档), 每篇事迹文需附1—2张人物照片( JPG格式,单张大小不低于3M,符合清晰印刷标准)。

(三)媒体登载

1.各省市推荐的人物事迹将在全国就业中心官网开辟专栏报道、并在《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新职业网、学信网、各省市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刊发。

2.新媒体发布

征集到的人物事迹也将选登在全国就业中心官微、陕西省就业中心官微。

(四)免费下载

所有人物事迹在全国就业中心官网、新职业网站、学信网等媒体建立链接,供免费下载使用。

(五)国家级媒体报道

全国就业中心将人物事迹推荐给国家级其他媒体给予后续跟进报道。

(六)发放证书

对此次活动选定人选,全国就业中心将颁发《第四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纪念证书。对省级活动选定人选,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将颁发《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陕西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纪念证书。

(七)出版丛书

此次活动人物事迹全国就业中心以正式出版物的方式,出版发行丛书。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将印制“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陕西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汇编。

(八)发布年度新闻人物

全国就业中心举办“2021大学生就业创业年度新闻人物”发布活动,人选将从本次征集到的人物中产生,这些人物的事迹将持续进行深度宣传报道。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审核毕业生事迹材料,坚决杜绝虚假信息。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把握机会,认真遴选,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和规定格式上报征文材料。

各二级学院将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前报送招生就业处就业科,同时将征文材料电子版和人物照片打包发至指定信箱。

联系人:司冰

电 话:0913—2362059

电子信箱:wzyjyc@163.com

                                                       


 

                                                            招生就业处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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