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明确三项新政策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三条新政策:一是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二是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三是各城市应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6月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其他有关单位及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装备部负责人,部委直属在京高校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