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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省振兴计划公开招聘2320人
2011-07-20 00:00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通知》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对2011年农村基层单位需要补充的教育、卫生(计生)、农业技术(社会文化、乡村规划)等空缺岗位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需求计划这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20人,其中教育702人、卫生873人(不含计生94人)、农业技术651人;西安市409人、宝鸡市334人、铜川市43人、咸阳市359人、渭南市206人、汉中市294人、安康市159人、商洛市200人、延安市263人、榆林市53人。

今年招聘的对象是:符合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 201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选聘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除教师岗位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外,其余部分岗位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所需招聘对象资格条件按招聘计划表岗位要求确定(详见招聘公告计划一览表)。同等条件下,大专以上条件的岗位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毕业生优先,服务期满的“选聘到村任职”、“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优先,教师岗位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优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自愿留任的“特岗教师”计划人员报考优先聘用。报考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报考教师岗位的师范类考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属乡镇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于2011年6月24日—6月28日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报名。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在报名网站上进行资格审查,待报名工作结束后,在6月30日--7月2日前,由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验证,应聘人员所持证件若与报名信息不符,或信息虚假的应聘人员予以取消考试考核资格。验证具体时间、地点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办法按照网上公布的《2011年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进行。报名、考试(考核)等所有时间安排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有关报考的具体情况也可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查询。

本次考试(核)不指定考试教材。各市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确定招聘的考试(考核)方式方法。对于不同专业采取不同的考试(考核)形式。对于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主要采取课堂试讲等形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等方面能力;对于应聘卫生岗位的人员主要采取面试答辩和临床实践等形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临床诊断水平、实际操作等方面的能力;对于应聘农技及城镇建设规划岗位的人员主要采取面试答辩或实践等形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掌握专业知识、实际操作等方面的能力。是否进行笔试,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具体的考试(核)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安排并负责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市通知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试(核)、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须在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当地的新闻媒体上予以公示、公布。7月30日前,向拟聘用人员发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统一印制的招聘通知书,然后签定聘用合同并到岗。

对招录到县以下农村中、小学和乡镇涉农服务机构工作,且签订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普通高校本科生,给予奖励金1万元;对招录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且签订6年以上服务年限的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奖励3万元;对紧缺专业毕业生和选派到特困乡镇的毕业生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奖励金按服务年限分期支付。振兴计划奖励金、助学金政策,每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

选派的毕业生人事档案由县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工资待遇由县政府按照规定标准按时足额予以发放。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县(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大专毕业生薪级工资高定1级,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薪级工资高定2级。调离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县(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后,高定工资不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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