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须知
一、创业贷款的对象、期限和还款方式
创业贷款的对象是毕业五年以内、本人档案在陕西省内各级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一)省内户籍、大专以上学历、在省内创办公司制企业;非省内户籍、本科以上学历、在省内创办公司制企业。
(二)对有过“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优先扶持。
创业贷款为无息贷款,期限为3年。对于经营周期较长的项目,经审批可将贷款期限延长至5年。
创业贷款自放款之日起一年内不还款,第二年起按月等额还款。
二、创业贷款类型
(一)担保贷款
1、小额担保贷款:可申请3-10万元贷款。
2、合伙经营性贷款:借款人数不超过5人,可申请50万元以下的贷款。
(二)免担保贷款
对于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批准的《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免担保项目评选办法(试行)》的项目,经专家论证、评审等级为优秀的,可申请3-10万元免担保贷款。
三、贷款追加
公司首次申请的借款人已进入还款期并无逾期等情况发生,该公司方可追加借款人。
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网上自主申报流程
(一)申请。借款人登陆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www.snhr.gov.cn)大学生创业版块“在线申请”栏目进行自主创业登记并填写贷款相关表格。
(二)受理。借款人向企业所在地市人才中心提出申请,西安市内企业可直接向省人才中心大学生创业部申报。
(三)审核。省人才中心及地市人才中心受理后,在网上完成对借款人基本情况进行核查。
(四)考察。借款人纸质材料准备完成后地市人才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考察。
(五)担保。借款人应在以下形式中选择其一,并向担保机构提供相关担保材料:
1、存单、保单的原件质押。
2、房产、生产设备、车辆的购置****、产权证抵押。
3、经济实体担保。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工作人员担保。
5、具有项目所在地户口,有稳定收入的2名以上自然人担保。
(六)发放。经办银行进行审核,与符合条件的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后发放贷款。
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申请材料
一、个人基本材料
1、《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借款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
2、《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担保审核表》或《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免担保审核表》一式3份;
3、借款人的档案托管证明;
4、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借款人的学历证、参加创业培训取得的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运作一年以上可免除);
6、已婚的借款人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
7、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二、经营企业基本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行业许可证、验资报告等经营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实施计划书;
4、合伙经营企业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明细原件及复印件。